江汉大学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付云飞发布时间:2026-05-06浏览次数:11

各学院、有关部门: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〔2005〕8号)和《关于开展湖北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高字2005〕14号)精神,结合我校教学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,学校决定开展校级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”建设和2006年申报评审工作,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湖北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。为了做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审和推荐工作,现将《江汉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实施意见》发给你们,请组织申报。

一、建设和申报范围

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的范围:

(一)受益面大、影响面宽的基础实验教学中心;

(二)以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力学、机械、电子、计算机、医学、经济管理、传媒、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学科和类型为主。

二、申报工作

(一) 申报程序

由学院提出申请,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,学校批准后予以立项。立项后由学校专项经费给予资助。通过建设,达到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标准的,将授予学校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”称号,并从中择优向湖北省教育厅推荐参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。

(二)申报材料

1.《江汉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一式两份。

2.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及特色视频文件。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,分辨率640*480。

3.执行校、院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、措施、规章、制度等文件。每个文件分别制成1个PDF文件。

4.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。案例不超过3个,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,分辨率640*480。

5.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。包括教材封面、出版信息页、目录及精选内容等,每种教材分别制成1个PDF文件。

6.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。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,课件简介制成1个WORD文档。

7.其他材料。

以上1-7项制成CD-R(650M/720M)光盘,光盘数不超过2张。要求光盘中各项电子文件分目录存放, 1-7项电子文件目录名依次为:a、b、c、d、e、f、g。 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:学校代码_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_电子文件目录名_序号。江汉大学代码为11072,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为:物理1、化学2、生物3、电子4、力学5、工程训练中心6、计算机7、医学8、机械9、经济管理10、传媒11、其他12;第6项电子文件中的课件简介文档序号为0,课件序号从1开始。例如:江汉大学物理实验中心第1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应命名为:11072_1_d_1.asf。